承運條款

本公司金宏物流下稱
GM集運

如使用GM集運服務

即同意以下條款:

1.賠償處理貨物遺失/破損,我們對貨物的責任由貨物抵達GM集運中轉倉庫起,直至送達客戶指定送貨地址或自提點。

2.本公司概不負責賣家送貨至GM集運中轉倉庫途中的任何風險。

3.包裹內的貨件與GM集運上的貨件名稱及內容不一樣,本公司一律不予以任何責任及賠償。

4.一切賠償會按GM集運上該貨物的申報價值及正式發票上的價錢,以較低者為準作計算。

5.如破損貨物提供的資料齊全,本公司審查後將作出賠償每一集運訂單計賠償上限為港幣$800。

6.如遺失貨物提供的資料齊全,本公司審查後將作出賠償每一集運訂單計賠償上限為港幣$1200。

7.任何索償必須於付款後的7天內,以電郵/電話/WHATSAPP 通知本公司作出申報。

8.如GM集運承擔的賠償限額未能提供足夠保障,客戶應額外自費購買運送物品之相關保障。